原标题:上海核查18年前“两梅”杀人案
上海退休检察官刘炳华几年来积累了“两梅”案大量的案卷。资料图片
冤假错案的纠正,可以最直接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比如先前的佘祥林案,以及新近的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近日,上海司法机关表示将核查18年前的“梅吉祥、梅吉杨案”。该案被专业人士认为是“三无产品”——缺乏作案动机、作案时间和证据,仅凭口供定罪。
“超过10小时”审讯后,他供出弟弟
“梅吉祥、梅吉杨案”是
当天上午10点,梅吉祥的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发现并将其送至医院的正是丈夫梅吉祥,顾敏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年11月下旬,顾敏黎指控梅吉祥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梅吉祥死缓,梅吉杨12年有期徒刑。
2005年,梅吉杨提前获释。梅吉祥不肯认罪,只获得了一次减刑,由死缓改为无期后继续服刑。
前检察官:案件可定为“三无产品”
近日,上海退休高级检察官刘炳华表示,他奔走7年找到了能找到的所有证人,判断自己已追到了极可能的真正凶嫌。刘炳华称,他“既发现了司法机关办案过程中有违程序正义的种种做法,更感受了案件纠错机制启动之难”。
刘炳华表示,此案基本可定为“三无产品”——他发现,两梅既无作案动机,也没有作案时间,现场没有任何与他们吻合的指纹、脚印、血迹或毛发。而法院判定两梅有罪的最重要证据,就是被害人顾敏黎的直接指控,“检察官、法官都没想到,如果被害人诬告了呢?”
3名承办者升任处长并占据关键职位
一位当年的公诉人向刘炳华透露,检方办案人员清楚,顾敏黎从未指控过小叔子梅吉杨,内部讨论时一度产生分歧,有过数次退查、补充。最后经政法委协调,考虑到梅吉杨同犯的情节已上电视,才原封不动地将其列为从犯。这一过程也获得了其他办案人员的证实。
此案由于“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被评为1997年上海市市级机关百件好事之一,并入选《资深检察官办名案》一书。据刘炳华透露,除了可想而知的荣誉,有3位承办者后来升任为处长,且都占据了关键岗位。
[背景]
高层近期就司法公平正义密集发声
“两梅”案
1995年7月
梅吉祥回家发现妻子顾敏黎昏迷在地,下身衣物不整,头面部多处受伤。他将妻子送往医院,经抢救顾脱离了危险。
1995年11月
上海市南市区(已并入黄浦区)刑侦支队突然传唤梅吉祥——妻子指控他是凶手。经过7个小时的首场审讯,案子被确定为故意杀人,随后“超过10小时”的审讯,梅吉祥“终于供出了弟弟(梅吉杨)”。梅吉杨开始拒不认罪,看到预审员拿出哥哥的指认,写下认罪文书。
1996年1月
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后,梅吉杨率先翻供,未获认可后再次认罪。
1996年末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两梅案”进行一审。梅氏兄弟均表示,自己是在“车轮战”下才承认犯罪。
1997年2月
法院一审判处梅吉祥、梅吉杨共谋故意杀人,前者死缓,后者获刑12年。判决书中,杀人动机被归纳为“因家庭琐事等原因逐渐对妻子顾敏黎不满,竟萌生杀妻之念”,并不顾兄弟俩在同一家厂上班的事实,称两人“作案后伪造现场,并立即赶至各自单位上班”。
1997年末
二审驳回了兄弟俩的上诉,称判决不仅有来自被害人的指控,还有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的支撑。
2004年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裁定案件不符合再审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2006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案件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2013年4月
上海司法机关表示将核查案件相关问题。
[部分争议案件]
念斌投毒案
2006年7月,福州平潭县发生一起投毒案,念斌被相关部门认定是投毒者。该案历时6年8次审判,4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10月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出不核准死刑的裁定书,并撤销原判发回福建省高院重审。福建省高院将案件发回福州中院重审,福州中院于
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1年,福建福清市纪委发生爆炸,吴昌龙被怀疑为爆炸案疑犯,2004年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不过该案一直疑云重重,吴昌龙等几名被指为疑犯的当事人家属也喊冤十余年,案件在2011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后,悬而未决又逾近两年。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从法官处获知,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钱仁凤投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