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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圣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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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圣贺,山东梁山人,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讲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5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硕士就读于烟台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就读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师从著名民法学家郭明瑞教授、张平华教授。2018年至今,在山东农业大学法学系任助教、讲师,主讲《民法2》《商法1》等课程。


【主要业务领域】

——土地、房产、建筑法律实务;

——公司与金融法律实务;

——民商事合同法律实务;

——知识产权法律实务;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诉讼、仲裁与争议解决;

——其他非诉讼法律实务。


【社会兼职】

兼任山东农业大学三农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农事法研究会理事。


【学术成果】

(一)著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格权编>释义》,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合著,负责人格权禁令条款及其它一般条款的撰写,已发行27500册)。

2.《民法典术语大辞典》,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合著,负责人格权编部分的撰写)。

(二)论文

1.《国家公园特许经营权的性质》,《山东社会科学》(CSSCI2021年第2期,第2位。

2.《乡村振兴中的法治思维》,《中国不动产法研究》(CSSCI集刊)2020年(上),通讯作者。

3.《无权占有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主体论》,《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独著。

4.《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利益结构问题探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中文核心),2018年第2期,第2位(已被转载6次)。

5.《论侵权责任法上的不可抗力》,《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7年第1期,第2位(已被转载4次)。

6.《论刑事案件报道中被追诉人的名誉权及保护》,《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独著(已被转载1次)。

7.《略论无效法律行为的被撤销问题》,《重庆科技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7期,独著(已被转载3次)。

(三)承担项目

1.主持泰安市社科规划项目:《<泰山景区经营点管理办法>实施问题研究》(2019.9-2020.4),无资,已结题。

2.参与2018年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国家公园特许经营中的物权制度研究》(2018.11-2019.10),资助经费60000元,第1与人,已结题。

3.参与2018年山东省法学会项目:《乡村振兴战略法律问题研究》(2018.12-2019.3),资助经费30000元,第2参与人,已结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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