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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首例非法买卖麻黄素被诉制造毒品罪案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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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223,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以涉嫌制造毒品罪对被告人王青等10人在20094月至20103月期间,非法买卖制毒原料麻黄素上千公斤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据悉,本案引起国内外业界广泛关注,其焦点在于该案在全国首次将此类案件的罪名定性为“制造毒品罪”,而不是“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引导取证:年生产贩卖麻黄素上千公斤制造冰毒半吨以上

  2010310,王青从同乡杨超处购得10袋刚刚从麻黄碱复方制剂药片中提取的麻黄素,共计250公斤,与同伙张东、王华马不停蹄地运往广东省陆丰市,以高于市场数十倍的价格卖给已经联系好的下家制造冰毒。返程至深汕高速公路陆丰收费站时,王华、张东二人被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资1080万元。随后,侥幸逃脱的王青及其同伙杨超、黄余、周香等一干人相继落网。

  该案由于生产销售制毒原料麻黄素的规模和数量特别大,被公安部挂牌督办。成都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随即抽调5名得力干警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经调查,该案犯罪成员共10人,均是遂宁人,多为亲属关系,且组织健全,分工明确,系典型的家族式团伙犯罪。该犯罪团伙中的杨超、黄余等人,分别负责在成都市双流县九江镇等地租用厂房作为麻黄素的加工窝点。杨超的妻弟曾梅、侄儿刘生等人,负责加工窝点的管理和生产,确保顺利从非法购进的。

  麻黄碱复方制剂药片中提取制毒原料麻黄素。无正当职业,曾在五块石药材市场工作的王青,负责将提炼出来的麻黄素运往广东,以高于市场数十倍的价格,贩卖给当地闲散人员曾勇(另案处理)等人。获利后,王青将部分赃款交由其妻子周香转移、藏匿。

  调查表明,该犯罪团伙自20094月起开始生产贩卖麻黄素,截至20103月案发,共生产贩卖麻黄素上千公斤。上千公斤麻黄素可用于制造半吨以上的冰毒,获利上千万元。警方在其住处床下的旅行包里、阳台的纸箱里现场查获、扣押搜缴现金2000多万元,清点这笔巨款竟然用坏3个点钞机。另外还有累计约2000万元的大额借条若干、豪华型高级轿车9辆和若干房产、手机、麻黄素晶体等赃款赃物。

  据王青等人供述,他们花钱如流水,购买房产,奢侈无度,常常是看中某个楼盘后,一掷千金,将楼盘的整个单元一并买下。就在王青被抓的当天,他还答应妻子周香购买一个价值400万元的铺面。

  全国首次:非法买卖麻黄素被诉制造毒品罪

  案情明朗后,成都市检察院专案组围绕王青等人是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还是“制造毒品罪”展开充分讨论。前者罪名较轻,最高刑只有十年,并可处有上限的罚金。而后者是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故意为其买卖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以制造毒品罪共犯论处;最高刑是死刑,并可没收非法财产。

  以往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即使人人皆知犯罪嫌疑人生产、贩卖的麻黄素是被下家购买用于制造毒品,但都因缺少麻黄素“下家”的相关证据,最终都“被迫”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对犯罪分子提起公诉。因而目前全国尚无一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犯罪分子被控“制造毒品罪”。加之“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较轻,而风险与收益的反差巨大,即使对其定罪,也明显打击不力。如果对王青团伙案能以制造毒品罪成功起诉,该案将成为国内司法界办理此类案件的范例。

  为此,成都市检察院围绕王青等人是否“明知”下家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这个关键,派出两名办案人员随公安机关一同前往广东省汕尾市调查提取麻黄素“下家”的相关证据。经过连续4天的多方调查取证,广东之行不负众望,获得大量王青等人“明知”“下家”制造毒品而向其贩卖制毒原料麻黄素的翔实证据。

  2011223,成都市检察院在全国首次以涉嫌制造毒品罪对被告人王青、杨超、黄余、曾梅、刘生等10人非法买卖麻黄素的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对被告人周香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将其藏匿、转移的行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庭审翻供:被告人否认知晓“下家”购买麻黄素制毒

  2011414上午,王青等人非法买卖麻黄素被诉制造毒品罪一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首开先河,成为全国第一例以制造毒品罪提起公诉的非法买卖麻黄素案,吸引社会各界聚焦于该案庭审现场。

  上午1030分,法庭上座无虚席。成都市检察院派出5名检察官神情严肃地端坐在公诉席上。10余名辩护律师两排就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代表等600余人到庭观审。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法庭审理持续两天结束。

  庭审主要围绕王青等人是否“明知”下家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始料不及的是,王青等人在法庭调查阶段全部当庭翻供。

  首先接受审判的王青爽快地承认自己确实贩卖麻黄素到广东等地,但对自己知道下家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的说法一直予以否认。面对公诉人“为什么以高于市场价几十倍的价格贩卖麻黄素?为什么用现金交易?家里堆放的巨额现金为何不存银行?”等疑点,王青支支吾吾,反复用“不知道价格,不喜欢存银行”等言词搪塞。当公诉人问及“为什么每次都是找几个司机轮流驾驶,昼夜兼程地长途驱车广东亲自交易麻黄素,而不选择便捷快速的邮寄、托运等更好的方式”时,王青显然理亏词穷,找不出任何可以自圆其说的理由,只得以沉默示人。

  对麻黄素的来源,王青一直强调是杨超卖给他的,自己并没有提炼麻黄素。而杨超却出人意料地当庭否认与王青认识,更谈不上生意往来。无一例外,王青团伙成员在法庭上均异口同声地表示“不晓得”买家会将其用于毒品的制造。负责运输的刘生等人竟一致表示对运送的是什么货物都毫不知情,怎么会知道下家购买其用于制造毒品。同时,还表明自己之前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供述不作数,均以法庭上的说法为准。

  成都市中级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监察日报  转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www.chinalawinfo.com/fzdt/NewsContent.aspx?ID=2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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