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帮助全省律师了解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背景和过程,全面、系统地学习修改内容,准确理解、掌握立法精神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2012年5月10日至11日,省律协与济南市律协在济南联合举办了“刑事诉讼法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陈卫东进行授课。
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军、律师刘文涛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