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我所合伙人杨翠萍律师应邀赴山东阅微司法鉴定中心,与鉴定人、鉴定助理人员开展法医毒物鉴定风险防控交流。
杨律师重点对血液酒精司法鉴定方面的法律风险防控措施进行了讲解,双方从鉴定程序、鉴定技术以及鉴定机构、人员自身风险防范的角度展开了深入沟通交流。基于血液酒精鉴定在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的关键证据作用,对其中可能作为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结合《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从实务角度提出了防控措施,有助于保障司法鉴定的程序公正,实现更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