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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草案“网购七天无条件退货”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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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有权七日内退货的规定,引发热议。哪些商品不适用退货、运费谁来承担,专家建议在消法修正案二审稿中进一步细化。

    依据京东售后服务规则:消费者在愿意承担运费的情况下,除了一些明确除外的商品,可以享受七天免费退货,但有时会遇到反复退货的消费者。京东公司法务部赵巍巍。

    赵巍巍:给孩子睡前朗读的图书一两天读完了以后,就利用这个政策拿去换,我们也遵循我们的承诺给他退还,就一直持续这种反复退换的状态。

    中国消法研究者认为,消法修正案应列明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不宜退货的商品种类,明确退货费用谁来承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

    吴景明:提交的意见稿中已经列出了9大类是不适用冷静期的,比如图书、报刊杂志,这是绝对不适用冷静期的,还有量身定做的,以及电脑软件、电子游戏、抽奖服务等等都是刨除在外的。

    对于滥用后悔权是否应该规制,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认为,不诚信的做法不能适用所有的消费者。

    陈剑:因为消法它是基于弱者保护的一部法律,基于这个理念只强调了消费者的权利没有强调消费者的义务,只写了经营者的义务,没有写经营者的权利,我们认为这个立法的理念应该持续贯彻下去。

    全国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人大常委会即将审议的消法修正案二审稿中,关于七日退货的规定有望进一步细化。(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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