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8日与3月29日,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的学习。《民诉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
本次培训由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副处长黄建中主讲了回避,诉讼参加人,第三人撤销之诉,调解,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室副主任葛洪涛主讲了保全与先予执行,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执行异议之诉,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刘小飞主讲了管辖,期间和送达,诉讼费用,公益诉讼,督促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李相波主讲了证据,第二审普通程序,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蓝天所的律师们时刻掌握法律最新动态,认真学习了该解释的有关内容。蓝天律师以高涨的热情,扎实的法律基础,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更全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