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今天是:

山东: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应支付两倍工资

浏览量:1481次
    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日电(记者王海鹰)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应支付两倍工资。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安排下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条例还加强了对劳动者隐私权的保护,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未经劳动者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利用其个人信息”。

    《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于2001年颁布。为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进行了修订。新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完)

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0131号鲁ICP备09075619号-1

版权所有: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409号望山大厦四楼    邮编:271000     您当前是第37793944位访客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传真:0538-8298362    E-mail:lantianlaw800@163.com    网址:www.lantian-law.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