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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注意啦!下月起市政广场两旁停车要按小时收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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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道路为:望岳东路、望岳西路、擂鼓石大街、迎胜东路、奈河西路东侧、文化路北侧、龙潭路(中心医院路口以北)、环山路部分路段
    (通讯员 王丰德 记者 刘雯雯) 9月1日起,望岳东路、望岳西路等八路段将作为我市首批试点道路,按小时分段收取停车泊位停放服务费。旅游高峰期小型车辆在试点道路停车的停放服务费为每小时3元,大型车辆为每小时4元;其他时段小型车辆停放服务费为每小时2元,大型车辆为每小时4元。
    为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状况,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及《泰安市城市停车场(位)规划建设和停车秩序管理办法》要求,9月1日起,首批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服务费开始执行。
    首批8条试点道路为望岳东路、望岳西路、擂鼓石大街、迎胜东路、奈河西路东侧、文化路北侧、龙潭路(中心医院路口以北)、环山路部分路段。各收费路段将在9月1日之前施划泊位或停车线,并设立明显的收费标志牌,提醒市民停车时注意。
    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将按小时计费,分别按旅游高峰期和其他时段两个时段执行。旅游高峰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时,在各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内临时停车的小型车辆3元/小时(停车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大型车辆4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除旅游高峰期外,其他时段(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各试点道路停车泊位内临时停车的小型车辆2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1元,超过半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大型车辆4元/小时(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车型分类按机动车登记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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