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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病残鉴定工作开始了申请人须提交近两年住院病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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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马骏) 6月8日,市人事局下发通知,启动2009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及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根据规定凡申报参加鉴定的人员,男必须是50周岁以上、女必须是45周岁以上(时间计算至当年12月31日,申请退职的除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申请鉴定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书面申请报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及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近2年的住院病历材料及相关检查报告(须加盖医院公章)。根据要求申请人的材料要装在一个档案袋里,封面要注明袋内所装材料内容、件数,人数较多的要附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表格。
  申报材料先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由县市区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于7月25日前,连同鉴定费一并报送和交纳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为6261114,市人事局工资处为69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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