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电话

0538-631680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

2018/10/30 9:10:47 浏览3581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期限的决定

201810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总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经验,为改革完善药品管理制度打好基础,并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20151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方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的三年期限延长一年。

本决定自2018115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409号望山大厦4楼

咨询电话:0538-6316800 0538-8226587

技术支持:诺盾网络
 
#

网站首页

#

本所介绍

#

服务费计算

#

一键拨号

#

一键导航